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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建立重大敏感案件专项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案件甄别、防控、化解、处置机制等为重点的重大敏感案件专项管理机制,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裁判结果可能影响面大的案件,纳入专项管理,实时跟踪、稳妥处理。对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纠纷多发类型、易发特征、风险环节等及时分析研判,实行实时监测、动态跟踪和及时预警,就纠纷动向和风险防范提出司法建议,为全面推进自由贸易港改革开放提供支持和保障。
七、借鉴国际经验,提升司法保障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能力水平
28.加强调研指导。最高人民法院强化对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的总体指导和重点任务的推进落实。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过程中司法需求和突出问题的前瞻性调研,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政策机制。加强人民法院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推进周边区域协作、区港协作和地域协同,统筹协调司法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不断总结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裁判规则,及时发布国际商事、海事、知识产权、互联网、环境资源等领域专业化审判工作报告,加大司法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案事例宣传,讲好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提升司法裁判的国际影响力和公信力。
29.加强国际司法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司法人才培养、引进和交流机制,加大贸易、投资、航运、金融、税务、信息数据等领域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海南法院探索招聘境外人员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探索高端法治人才跨省域兼职、跨境引进等政策制度创新,抽调全国法院审判专家和人才充实自由贸易港法官培训师资力量,健全自由贸易港法官参加对外交流和涉外培训的保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法官专业化审判水平,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审判队伍。
30.推进国际司法协助和交流合作。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试点依据海牙送达公约和海牙取证公约直接向外国中央机关提出司法协助请求,简化跨境文书送达、调查取证等程序,打造便利化诉讼模式。积极探索在互惠基础上相互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的途径和方式,减少不必要的平行诉讼。恪守国际公约义务,依照《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严格适用公共政策,便利裁决跨境执行。发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海南基地的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平台作用,开展援外培训和专题交流。支持筹办博鳌论坛国际司法分论坛,加强与国际成熟自由贸易港司法机构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完善自由贸易港司法体制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