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现在开庭

第04版
综合新闻

第05版
民主周刊

第06版
特别报道

第07版
特别报道

第08版
特别报道
  标题导航
柔情司法 并蒂绽放
设立“院长接待干警日”
开展反腐倡廉集中教育
自查自纠改进工作
拓展服务便民利民
为128名农民工讨回欠薪
“可以回家了”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图片新闻
锦旗,是肯定更是鞭策




2015年01月24日 星期六 往期回顾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可以回家了”
本报记者 梅贤明 本报通讯员 林惠娟 文/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老太太,您明天可以回家了!”1月21日下午5时许,成功让5个子女达成一致意见后,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法院铜陵人民法庭的法官随即驱车前往县中医院,向无家可归的黄老太告知这个喜讯。

    今年年初,83岁的黄老太不慎摔倒骨折住院后,因考虑其年纪较大不宜手术,医生遂建议将老人接回家疗养,不承想,却点燃了三个儿子赡养之争,无人愿意接黄老太出院,以致老太太无家可归,只能待在医院里。经社区调委会及其亲属多次调解无果后,黄老太不得已才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

    获悉情况后,承办法官当即召集5个子女到法庭了解情况,予以耐心释法说理,促成五兄妹达成初步共识后,又前往医院咨询黄老太的意见,并详细向医生了解黄老太身体情况。之后,为确保老人有家可住,还前往老人三儿子家中确认老人居住环境。经过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5个子女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最小的儿子负责照顾黄老太生活起居,另外4个子女共同支付赡养费、护理费1500元。至此,老人的生活起居问题终于有了着落。

    “可以回家了!”拿到调解协议书后,黄老太向法官表示感谢之余,便一直念叨着这句话。

    图①:承办法官到东山县中医院询问黄老太的意见。

    图②:承办法官向医院了解黄老太病情。

    图③:黄老太的5个子女在东山法院铜陵法庭调解室确认调解协议。

    图④:法官到医院向黄老太告知调解结果。

    本栏目邮箱:yxfxjc@163.com

    欢迎踊跃来稿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民法院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已经属本网书面授权用户,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人民法院报”
制作单位:人民法院报出版部。京ICP备05029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