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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发布首批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




2019年06月22日 星期六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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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发布首批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
91人“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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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胡芦丹  杨琛琛)6月20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发布《关于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的意见(试行)》,并公布了全市首批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傅雄智等91人“榜上有名”。据悉,中基层法院两级联动建立虚假失信人名单制度在浙江全省尚属首次。

    首批名单均为近三年来在台州市法院审判执行过程中存在虚假诉讼行为的人员。其中30人已被采取罚款、拘留等民事惩戒措施,52人被认定为犯罪予以刑事处罚,还有9人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当前民事诉讼领域中虚假诉讼频发,不仅使无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损,还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扰乱司法秩序,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台州中院研究室主任庞威告诉记者,准确识别虚假诉讼行为一直是法院面临的难题,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方法。

    今年初,台州中院专门部署开展全市法院“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的“双打”专项行动,重拳直击虚假诉讼行为,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就是落实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今后,不仅案件当事人会因虚假诉讼被纳入该名单,参与虚假诉讼的证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员、公证人员、案外人等也会在名单范围之内。

    台州法院表示,对外,将定期更新名单,并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法院自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众曝光,通过社会关注对潜在的虚假诉讼行为人产生威慑作用,同时将名单信息抄送给发改部门、人民银行等征信机构、司法行政部门等多家部门单位,迫使其诚信诉讼;对内,法院将名单数据嵌入审判、执行管理系统,实现电脑自动识别虚假诉讼人员信息,并对承办法官进行自动提示、自动预警,促使承办法官对相关案件进行重点审查。如果虚假诉讼失信人再次到法院诉讼,将无法享受到诉讼费减免、司法救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涉及的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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