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现在开庭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现在开庭

第04版
综合新闻

第05版
理论周刊

第06版
刑事行政

第07版
民商审判

第08版
综合业务
  标题导航
法院判决撤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
父亲贩卖亲生儿女 终被判刑
法官不遗余力解救 母子团圆
公然杀害执法人员 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一主所有两车相撞 保险公司按约赔偿
假冒记者敲诈勒索 事情败露锒铛入狱
老人患病后摔倒 托老院依法担责
“打洋工”命丧安哥拉 属于意外伤害应当赔




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往期回顾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父亲贩卖亲生儿女 终被判刑
法官不遗余力解救 母子团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报讯 (记者  梅贤明  通讯员  施  琦)人性泯灭的父亲将一对亲生儿女贩卖,该案移送到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判决后,法官不遗余力做好案件后续工作,联合多部门共同解救两名被拐卖的儿童,终于让母亲和子女团圆。日前,福清市法院主动与福清市公安局联系,共同开展解救被拐卖儿童活动,经过刑侦大队民警的努力,在福清市妇联、市关工委、团市委等部门的配合下,被生父贩卖的男童黄俊俊终于回到母亲余某身边。

    黄俊俊2006年出生,还有一个小一岁的妹妹黄欣欣。2009年初,其父亲黄某经常找茬殴打其母余某,并把陌生女子带回家,余某无法忍受离家出走。黄某因手头紧张,产生了卖掉子女的邪念,先后将欣欣和俊俊以2万元和6万元的价格卖给福清市龙田镇、港头镇两户人家,且不告诉余某孩子的下落,后来干脆玩起了失踪,余某只得向警方求助。

    2011年,福清法院少年庭审理被告人黄某等拐卖儿童一案时,发现了俊俊和欣欣的去向,随后多次前往俊俊和欣欣所在村解救,欣欣被警方解救后及时回到了母亲余某的怀抱。但解救俊俊时却被其养父母及家中老人舍命阻拦,并将孩子藏匿起来,致使警方解救失败。

    2012年2月15日,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虽已生效,但孩子一直未能回到母亲身边。

    两年来,余某为与儿子团圆到处奔波,请求法院帮助找回儿子,法院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也始终未放弃寻找俊俊的下落。因俊俊的养父母在国外打工,家里70多岁的老太太拒绝配合法官的工作,在多次劝解无果后,法官取得了民警的支持,大家通过分析俊俊的年龄,判断他应该已经上学,随后走访了港头镇多家小学,并对和俊俊年龄相近的2700多名学生进行排查比对,发现一名叫小杰的小学一年级学生与俊俊十分相似。经过进一步调查,今年11月1日,俊俊被顺利解救到公安机关。当天,经DNA比对,确定小杰就是被拐卖的俊俊,民警和法院工作人员随即将俊俊送回到他的亲生母亲余某身边。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民法院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已经属本网书面授权用户,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人民法院报”
制作单位:人民法院报出版部。京ICP备05029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