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现在开庭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现在开庭

第04版
综合新闻

第05版
法律文化

第06版
法律之声

第07版
法治星空

第08版
环球视野
  标题导航
为一元乘客打司机 担刑责赔偿二万七
美容店售卡后转让 卡主诉退费获支持
南通中院驳回一起遗产上诉案
投保当日出交通事故索赔被拒
保险公司格式条款无效判赔偿
厦门两护士非法行医被判刑
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开庭




2013年10月11日 星期五 往期回顾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是法定继承人 不能代书遗嘱
南通中院驳回一起遗产上诉案
顾建兵 陈青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报讯  杭氏三兄妹为继承父母的遗产发生争议,兄长拿出由其亲笔代为书写的母亲遗嘱,称父母留下来的房屋应归他所有;而其两个妹妹认为由继承人代书的遗嘱无效,遂将兄长大杭告上了法庭。

    9月30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儿子大杭作为法定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判决该份遗嘱无效。

    杭老汉与黄氏育有儿子大杭和两个女儿杭杭、小杭,二老分别于1961年和2006年去世。2009年,二老留下的几间旧瓦房面临拆迁。这时,大杭拿出一份2003年书写的遗嘱,声称父母生前居住的房子都是留给他的。据该遗嘱记载:1979年,在族长大叔叔的主持下分家后……留下大杭的房子由我住,领产权证时就写了我的名字;毫无疑问,其房产权是大杭的,特留下遗嘱,以防日后为产权争执……落款处有“立遗嘱人:黄××,见证人:沈××、黄××”等字样。

    杭杭、小杭认为遗嘱由继承人大杭所书写,应归于无效。两人在多次与大杭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将兄长大杭告上了崇川区法院。

    崇川区法院审理另查明,案涉遗嘱为大杭代为书写,遗嘱中立遗嘱人“黄××”由大杭所代签,仅盖有黄氏的印章,两名见证人“沈××、黄××”的名字均由沈××一人所签。

    法庭上,大杭承认这份遗嘱是由其书写,但坚称这是母亲黄氏的真实意思。

    崇川区法院审理认为,该遗嘱的形式属于代书遗嘱,但代书遗嘱有严格的形式要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是要式法律行为,为保障遗嘱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所立遗嘱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法院认定遗嘱效力,应当在审查遗嘱形式要件的基础上,再行审查遗嘱的实质要件,即遗嘱是否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本案中,遗嘱不仅主文部分由大杭代写,遗嘱人黄氏签名也由其代签,两名见证人的名字均由其中一人所签。被告大杭系黄氏的儿子,是法定继承人,不能作为代书人和见证人,故该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综上,法院判决该份遗嘱无效。

    大杭不服,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

    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顾建兵  陈青艳)  

    ■法官说法■

    重大遗产继承尽量采用公证遗嘱

    “遗嘱按照不同的形式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及公证遗嘱等。当遗嘱人不能或不愿亲笔书写遗嘱时,可以制作代书遗嘱,但我国法律对于设立遗嘱的形式要件规定非常严格。”据该案一审承办法官曹卫华介绍,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必须具备3个形式要件:1.有两个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见证人当场见证;2.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均须签名。此三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该遗嘱即属于无效,这是必备的前提条件,至于遗嘱是否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必须在满足前提条件后再进行审查。本案中,该遗嘱的形式要件显然不具备,故法院认定该遗嘱属于无效。

    “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效力优于其他任何形式的遗嘱,在没有其他证据反驳的情况下,公证遗嘱的效力可以直接认定。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遗产继承纠纷,建议被继承人在涉及重大遗产继承时,要尽量采用公证遗嘱的形式。”曹卫华法官提醒广大公众。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民法院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已经属本网书面授权用户,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人民法院报”
制作单位:人民法院报出版部。京ICP备05029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