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图为法官与徐阿兴老人交流。
柯菲菲 摄 |
本报讯 (记者 朱 旻 通讯员 高黎丹) “一天里只能见到半个多小时的阳光。”日前,困扰83岁老人徐阿兴多年的“阳光权”纠纷,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终于得以解决,徐阿兴长舒了口气。
20世纪80年代,家住无锡市东港镇春风村的徐阿兴与李大同成了邻居。那年,李大同在自家屋前种下一棵香樟树苗。二十年过去了,小树苗长成大树。冬天,徐阿兴家的前屋和房前空地都被笼罩在树影中,久不见光的湿冷对徐阿兴老人来说特别难熬。
今年3月初,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徐阿兴将李大同起诉至锡山区法院。他请求法院制止侵权行为,清除香樟树荫。锡山区法院立案受理后,将案件分流至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为进一步了解事情真相,锡山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唐洁与春风村的网格员取得联系,了解到纠纷缘于邻里间长期存在矛盾,而香樟树成了导火索。
3月25日,唐洁和调解员华小勤一早赶到春风村。经法官、人民调解员、村调解主任和网格员四方联动劝解,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在冬季来临前修剪枝叶减少树荫,由村委具体实施。至此,两家多年隔阂得以消除,徐阿兴将“重见阳光”。
唐洁深有感触地说:“为老百姓解决纠纷,一定要去现场,要用贴近老百姓的语言和方式去理解他人、帮助沟通。在这个案件中我们联系了村委调解主任和网格员,他们给了很大帮助。锡山区法院围绕网格工作和诉调对接设立的机制‘红利’得以显现。”
锡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纠纷变得“可诉”,但部分民事诉讼纠纷的背后不仅在于获得法律上的判断,更是人们对纠纷事件发生后的一种方式选择,甚至是一种情绪的宣泄。针对这类纠纷,人民调解员的诉前分流化解尤为重要。
锡山区法院人民调解工作起步于2009年4月。2019年12月,锡山区法院重构诉前调解模式,以调解程序前置改革为突破口,创新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2020年,锡山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诉前分流率高达85.12%,诉前成功调解案件1476件,其中788件纠纷实质化解,收案数同比下降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