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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第一法院微博悬赏促执行




2011年04月24日 星期日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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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第一法院微博悬赏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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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东莞4月23日电 (记者 林晔晗 通讯员 段体操)4月22日14时41分,两名“老赖”的名字出现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http://weibo.com/2024295957)上,这是该院首次利用官方微博悬赏协助执行活动,发动全国博友提供“老赖”线索。

  据了解,东莞第一人民法院21日首次通过官方微博直播春雷执行大行动,成效显著。当日共执结案件58件,执行到位594.14万元,其中执行和解23件,和解案件执行到位503.02万元,当场执结案件31件,现场执行到位234.95万元,并依法对3人采取拘留措施,通过加大网络曝光力度,有力震慑了“老赖”。22日微博悬赏抓“老赖”是该院利用微博平台推进执行创新的又一举措。

  “被微博悬赏”的两名被执行人分别是:黄林领,男,47岁;黄建豪,男,36岁。两人都是陆丰人,均住东莞市茶山镇横江坑口村。以上信息已经挂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上,并开始被转发。

  这是一起典型的借款合同纠纷案。被申请执行人黄林领、黄建豪与卢先生签订了废品收购与土地租用合同转让协议,黄林领、黄建豪支付了部分转让款后,仍欠下13.5万元迟迟不予支付。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两人向卢先生支付余款并负担诉讼费1500元,但两人拒不履行,而且“玩失踪”不肯露面。经法官执行,从银行强制扣划了一人的存款1976元给申请执行人。然而继续查找金融、工商、机动车管理、房地产管理部门等,却未能查到两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加上诉讼费与本金利息,目前两名“老赖”欠债已达14万余元,债主通过向法院申请,决定以超过万元的赏金寻找“老赖”人身及其财产下落。

  “申请执行人设定的奖励条件:法院根据举报信息须执行到案款;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奖励额度:在执行到位的案款中按照申请执行人应收款的8%。如知晓上述被执行人的人身下落、财产线索的群众,均可向本院举报,举报电话0769—86100015。”

  法院在微博里还承诺“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并及时跟进调查,经核实举报属实,且根据该信息执行到案款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设定的奖励条件将奖金直接划付给举报人。本院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合法利益,严格做好举报者身份的保密工作”。

  “悬赏申请与奖励金额必须是申请人主动提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告诉记者。

  对于这会否侵犯被执行人的隐私权,陈斯表示,当事人负有义务和责任,却不肯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来履行责任,就应当自己承担被曝光的风险。“微博打拐也好、微博抓‘老赖’也好,都是迫不得已。我们将继续实践,积极探索出一些长效工作机制,比如构建诚信系统、建立联动机制等,从根本上破解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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